湖南金豐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受長沙市長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對長房物業星昇公館建筑垃圾清運服務外包項目進行集團官網公開比選,歡迎符合要求的單位參加比選。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人:長沙市長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房物業”)
2.項目名稱:長房物業星昇公館建筑垃圾清運服務外包項目
3.項目概況:位于長沙市長沙縣星沙街道特立路與黃興大道交匯處,總建筑面積約28萬平,其中一期約22萬平米,共有23棟建筑,43個單元元,共計1040戶,目前已售840戶,未裝修506戶。
4.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5.比選服務期限(最終以簽訂合同為準)及控制價(最高限價):見下表,各比選響應人必須在比選控制價格內報價,否則比選無效。如中選后,采購人因管理原因服務期限變化,采購人在簽訂合同時可對合同服務期限予以修正。
(本控制價單位為車廂凈容量每立方單價,車廂凈容量=車廂內壁長*寬*高)
該服務期屆滿前,如中選人服務能夠達到和滿足采購人要求,并且在合同金額(單價)不高于原合同,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合同內容不低于原合同的情況下可優先續簽,每次續簽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不超過一年。比選項目分期交付的,合同期內(含續簽合同),采購人、中選人協商,中選人可按本次中選單價承接后期的建筑垃圾清運服務。
6.資金來源:國有企業資金。
二、比選響應人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且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2.比選響應人自有相關垃圾清運工具、設施,運輸車車廂必須確保密封(提供車輛圖片證明),并取得合法的車輛行駛證、檢驗證書(須提供相關復印文件附件)。
3.比選響應人近3年(以比選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為有效)有承擔過建筑(裝修)垃圾清運項目業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有效時間以合同上甲方的簽訂日期為準)。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比選。
5.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比選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比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比選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比選。
6.無其他明文禁止參與投標的記錄。
三、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四、評審辦法:合理低價法。
五、比選保證金:
5.1比選保證金金額:
保證金為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元)
5.2比選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比選截止時間前(含),以銀行到賬為準。
5.3比選保證金交納方式:銀行轉帳、銀行電匯、銀行匯票,以比選響應人自身的名義通過其基本賬戶提交到如下專用賬戶:
戶 名:湖南金豐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賬 號:800283855608017
5.4 比選響應人在提交比選保證金時應在轉賬票據的用途欄或備注欄中注明“長房物業星昇公館建筑垃圾清運服務外包項目”。比選響應人在提交比選保證金時須認真填寫本單位及比選保證金帳號、戶名、金額以及所投項目名稱等信息,并告知銀行應錄入項目名稱,因填寫錯誤或未填寫或銀行錄入信息錯誤或銀行未錄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損失由比選響應人自行負責。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的,資格審查時被確定為不合格比選響應人。
5.6退還時仍以轉帳方式退回到比選響應人原轉出賬戶,一律不退現金。
5.7比選響應人未按要求繳納比選證金的,按不合格比選響應人處理。
六、比選文件的獲取
請有意參加比選的比選響應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授權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營業執照復印件。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北京時間,下同),下午14:00時至17:00時,到湖南金豐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長沙市天心區劉家沖中路升遠君尚嘉筑9棟1單元101)獲取比選文件,比選文件售價400元(售后不退)。
七、比選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地點
1、比選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4月13日 14時00分 (北京時間);
2、比選響應文件遞交地點:長沙市雨花區時代陽光大道388號山水S酒店G層會議室。
八、比選時間、地點
1、比選時間:2023年4月13日 14時00分(北京時間);
2、比選地點:長沙市雨花區時代陽光大道388號山水S酒店G層會議室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長沙房產(集團)有限公司官網
十、監督部門
本次比選項目由長沙房產(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部監督。
十一、聯系方式
采 購 人:長沙市長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芙蓉區瀏正街39號
聯 系 人:戴女士
聯系電話:18108443885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金豐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長沙市天心區劉家沖中路升遠君尚嘉筑9棟1單元101
聯 系 人:朱先生
聯系電話:0731-89719095、19898808826